宇瞳光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19:17:38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6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118,765,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01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3,256,04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3 人,代表股份 45,50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4 人,代表股份 52,129,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05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620,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3 人,代表股份45,509,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6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74,118,98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3,113,5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1,005,481 股。)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01,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6%;反对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弃权 115,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865,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3%;反对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9%;弃权 115,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603,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
权 116,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96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7%;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5%;弃权 116,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4,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1%;反对 50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2%;弃权 119,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8,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87%;反对 50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9%;弃权 119,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0%;反对 5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3%;弃权 119,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9,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8%;反对 5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8%;弃权 119,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3%。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5,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8%;反对 5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3%;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9,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3%;反对 5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8%;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9%。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5,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9%;反对 5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2%;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9,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5%;反对 5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6%;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9%。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5,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9%;反对 5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2%;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9,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5%;反对 5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6%;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9%。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01,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3%;反对 54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5%;弃权 121,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4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72%;反对 54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0%;弃权 121,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3,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2%;反对 5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2%;弃权 121,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7,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66%;反对 5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6%;弃权 121,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45,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8%;反对 5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3%;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09,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3%;反对 50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8%;弃权 119,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