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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11 18:58:01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3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员工
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份额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份额享有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
等资产收益权)。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份额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
行使表决权,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 1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
品的议案
7.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8.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
预计额度的议案
9.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意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和互斥提案,对总议案投票即为对全部议案投票;
2.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并将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议案 8 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五)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A 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 2024 年 5 月 7 日 14:30 前交至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A 股预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9:00 至 17:00;2024 年 5 月 7 日 9:00
至 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 15 楼办公室。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002
联系电话:0951-5969328
传真:0951-5969368 转 615
联系人:李丹奇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8、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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