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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21:11:19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主要工作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3、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1、2023 年 4 月 24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22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3 年 10 月 27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11 月 27 日通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持续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国际审字第 2400210 号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无重大的资产收购和出售行为。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九)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十)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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