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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4-24 17:32:52

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721,382.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新能 60369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颖 董一红
办公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88号10楼 南京市长江路88号10楼
电话 025-84736307 025-84736307
电子信箱 jsnezqb@163.com jsnezqb@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主要从事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等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一)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国家能源局在 2023 年 4 月下发的《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要求,要坚持积极稳妥推
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夯实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扎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并提出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
(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入全面启动和加速推进的重要阶段
2023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蓝皮书》全面阐述了新型
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并以 2030 年、2045 年、2060 年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
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 2030 年)、总体形成期(2030 年至 2045 年)、巩固完善期(2045
年至 2060 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其中,为加速推进清洁低碳化转型,提出到 2030 年,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 40%,发电量占比超过 20%,到2045 年,新能源逐渐成为装机主体电源,到 2060 年,新能源逐步成为发电量结构主体电源。
(3)加强电力系统稳定工作
2023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
意见》,意见指出,要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推动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逐步实现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可靠替代;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推动基地按相关标准要求配置储能,保障外送电力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要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结合应用场景构建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效率。

(4)绿电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
202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
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明确了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规则,包括: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 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平均水平的绿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生能源补贴。
(5)绿证核发全覆盖
2023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
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了绿证适用范围,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 个绿证单位对应 1000 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其中:可交易绿证除用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外,还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通知还明确,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上述通知对我国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标志着绿证核发进入新阶段,2023 年 12 月,国家能
源局召开绿证核发工作启动会,首批核发绿证约 1191 万个,涉及项目 1168 个、发电企业 755 家。
(6)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2023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中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
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对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营作出部署,其中,明确近期建设主要任务,要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10月,两部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按照 2030 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7)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2023 年 10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对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各环节作出规定,明确了项目业主、审定与核查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等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后,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并申请完成登记后,可在市场出售,以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同时,生态环境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 4 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其中,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离岸 30 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 30米的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
(二)报告期内我国主要行业信息
1、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 2 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 10
亿千瓦
2023 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3.7 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2 亿千
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 58.5%。截至 2023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9.2亿千瓦,同比增长 13.9%,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5.7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 2023
年首次突破 50%。分类型看,并网风电 4.4 亿千瓦,同比增长 20.7%,其中,陆上风电 4.0 亿千瓦、
海上风电 3729 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6.1 亿千瓦,同比增长 55.2%。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
电合计装机规模从 2022 年底的 7.6 亿千瓦,连续突破 8 亿千瓦、9 亿千瓦、10 亿千瓦大关,2023
年底达到 10.5 亿千瓦,同比增长 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 36.0%,同比提高 6.4 个百分点。
图:近五年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亿千瓦)

图:近五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亿千瓦)
2、新型储能发展迅速,已投运装机超 3000 万千瓦
截至 2023 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 3139 万千瓦/6687 万千瓦时,
平均储能时长 2.1 小时。2023 年新增装机规模约 2260 万千瓦/4870 万千瓦时,较 2022 年底增长超
过 260%,近 10 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截至 2023 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 5 的省
区分别是:山东 398 万千瓦/802 万千瓦时、内蒙古 354 万千瓦/710 万千瓦时、新疆 309 万千瓦/952
万千瓦时、甘肃 293 万千瓦/673 万千瓦时、湖南 266 万千瓦/531 万千瓦时,装机规模均超过 200
万千瓦,宁夏、贵州、广东、湖北、安徽、广西等 6 省区装机规模超过 100 万千瓦。分区域看,华北、西北地区新型储能发展较快,装机占比超过全国 50%,其中西北地区占 29%,华北地区占27%。新型储能新技术不断涌现,技术路线“百花齐放”。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绝对主导地位,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快速发展,截至 2023 年底,已投运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 97.4%,铅炭电池储能占比 0.5%,压缩空气储能占比 0.5%,液流电池储能占比 0.4%,其他新型储能技术占比 1.2%。
3、江苏省新能源行业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江苏省发电装机容量 1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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