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5 22:45:13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11,349,424.32元,均为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本年度(2023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39,025,817.08 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50,375,241.40 元;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合计为 2,184,368,605.15 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 384,368,605.15 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922,948.7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3 月,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5 月和 2022 年 10 月,公司、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苏
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协鑫电港云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2 年 11 月,公司及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协鑫电港云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子公司)及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7 月,公司、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及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人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
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 活期/协定
限公司苏州工业 515777136501 1,297,044,897.80 1,033,664.56 存款
园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2001013700634722 520,000,000.00 158,659,277.79 活期/通知
限公司苏州分行 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 活期/协定
份有限公司苏州 37090180800808061 520,000,000.00 25,065,892.42 存款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活期/协定
份有限公司北京 634111201 1,400,000,000.00 20,286,471.18 存款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工业 548277765633 7,272,169.93 活期
园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活期/协定
限公司苏州工业 518377355492 146,254,917.05 存款
园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5246447366 55,208.24 活期
限公司诸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新源 635043092 11,166.29 活期
里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口国贸 2201077009100070588 6,521,178.80 活期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活期/协定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639859477 1,000,447.22 存款
园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活期/协定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639800307 18,208,211.67 存款
园区支行
合计 3,737,044,897.80 384,368,605.15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存在 27,955,000.00 元的差异系扣除支付
的承销及保荐费。
注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938,236.53 元,已扣除手续费 15,287.7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附件 1: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情况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22 年 2023 年 产品名称
现金管理收益 现金管理收益
中信银行股 811200101370063472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
份有限公司 2 1,894,461.39 480,809.60 健天天利人民币理
苏州分行 财产品
中国银行股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