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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07:2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审慎决策,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1、环保新能源业务。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建设并于上半年实现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大同富乔整体处理垃圾的设计产能由 1,000 吨/日增至 1,700 吨/日。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采用炉排炉工艺,具有运行稳定可靠、适应性广等特点,有助于降低项目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全面投产后,大同富乔年处理生活垃圾量可达到 65 万吨以上,将较好地满足当地
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长远需求,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整体经营规模以及业务获利能力。
在稳定有序运营已有项目的同时,公司以大同富乔为经营主体积极推进项目市场开发,争取推动富乔三期等项目尽快落地,并加快大同居民供热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等建设进程,以及大力推进污泥增量、供热供汽拓展以及新项目获取等工作,多渠道挖掘发展增长点,进一步夯实业务基本盘,增强公司业务经营实力,致力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
2、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公司的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涵盖了综合物流服务和贸易执行服务等多种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以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为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解决方案。而贸易执行服务则专注于在国内、国际贸易中精准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通过签订业务合同,并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且成本优化的供应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的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主要服务于 IT 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领域,为其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帮助客户优化供应链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63.4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0.47%,主营
业务成本 28,073.85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7.85%,综合毛利率为 21.06%,较去年同期增加 7.13%。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和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一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去年同期处于大修周期,本报告期正常运营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以及大同富乔二期项目于 2023 年 5 月全面投入运营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及材料成本下降等综合影响所致。综合毛利率增长主要是大同富乔一期项目设备经检修后生产效率提升和二期项目完工运营收入增加及材料成本下降等综合影响所致。管理费用为 3,294.56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7.82%,主要系本期人工费、办公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为 2,677.1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8.87%,主要是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以及手续费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为 403.90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3.54%,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较上期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为 502.1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09.39%,主要是子公司盈利上升,子公司前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综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8.58 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在董
事长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全年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等各项重大事项履行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已提存剩余偿债股票清偿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补充申报确认债权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居民供热项目的议案》、《关于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1 次年度股
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有关提案进行审议,并严格执行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各项决策的有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以已提存剩余偿债股票清偿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补充申报确认债权的议案》。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与内部治理等提供条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设公开透明的企业形象。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切实为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保障股东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公司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合规守法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4 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同时,积极研判宏观环境变化,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状况的经营战略,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稳步求进、开拓进取,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规模、优化业务布局以及增强盈利能力,致力创造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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