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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公告时间:2024-04-26 19:07:2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依法履职,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相关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钦文,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智微智能(001339.SZ)独立董事。
2019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
过 3 家。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
或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4 次会议和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敦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就定期报告、会计处理以及有关关注事项等进行讨论与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公正、客观的审计报告。同时,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关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提问与公司回复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对公司本部和重要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其他情况
2023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新网银行发生存贷款及相关业务、公司向控股股东续借借款,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时,公司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皆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策合法有效。
2、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形;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4、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5、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四川华信的执业资质以及过往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7、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8、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9、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有关规定的情况;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履职,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助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祝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创造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彭钦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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