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宏鑫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13:54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第 5—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5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第 7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49 号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鑫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鑫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00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0.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368.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4,254.72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35,113.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 4,393.2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72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96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年产 100 万件高端锻造汽车铝合金 74,779.85 30,720.00 2112-331003-04-01-521360
车轮智造工厂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合 计 74,779.85 30,72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11,033.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比
入金额 例(%)
年产 100 万件高端锻造汽车铝合金 74,779.85 11,033.32 14.75
车轮智造工厂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合 计 74,779.85 11,033.32 14.75
注: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为
11,033.32 万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 374.41 万元,该等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 784.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4,528.30 273.58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67.92 358.49
律师费用 1,754.72 132.08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6.42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20.64 20.64
合 计 8,648.00 784.79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仅为出具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出具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宏鑫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