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9 22:19:2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审
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目的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审核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依据为东方财务公司提供的经营资质、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东方财务公司自查报告,公司日常监督情况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文件。经审阅上述材料,我们同意公司风险评估意见,我们将督促公司密切关注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后续偿债安排、以及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及时做好应对措施,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