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3 18:56:52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4-025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谷六路高新国际会议中心 1 层灵沼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5,353,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902,29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451,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1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451,8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0.61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451,6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6145%。
注:本公告中,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奇先生、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向股东大会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51,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51,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44,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51,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关联股东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合计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9,709,496股,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5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51,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程彬、梁严鑫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