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9:14:04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4月8 日上午10:00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的
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2024 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
成员将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管理层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对2024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和2025年经营形势的分析,公司 2025 年的财务预算遵循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议案能较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经营的需求,同意 2025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全体董事均回避表
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张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董事傅铸红、张穗
华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与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加强环境保护、优化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员工利益、打造可持续供应链及助力社会公益等具体实践编制,全面展示公司在 ESG 方面的表现以及为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不懈努力,故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谭有超、鲁瑾、肖文德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独立董事谭有超、
鲁瑾、肖文德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 2024 年度评估报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