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震宇)
公告时间:2025-04-10 20:16:4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震宇)
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震宇,1976 年生,工学硕士。现任上海它石智航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9
月起担任长安汽车独立董事。主要从事智能驾驶方面的研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6 次,其中现场出席 4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委托出席 1 次,不
存在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也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都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均投出同意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实际参加 4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披露了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等 5 项关联交
易公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审议了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确保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及对公司
的影响进行逐笔审查,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评估值的公允性等,对相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专业意见。
2.定期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按时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
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认真阅读上述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薪酬。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王孝飞先生
为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议案,变更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并审议通过了领导班子激励分配方案等薪酬相关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人员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审议过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此外,本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若干项,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2024 年 11 月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发言表示:建议公司不断深化智能化技术研发,加快智能化产品的推广与应用,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工作讨论,并通过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定期跟踪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经济运行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持续审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可靠性。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例如,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证监会组织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打击财务造假方面的工作思路》等相关文件,加深了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危害及其法律后果的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提升。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开展公司及分子公司实地调研、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资源和信息支持,确保本人能够高效、有效地开展工作。
1.提升治理透明度,确保信息畅通。公司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定期向本人报送经营简报、市值信息周报、董事会工作情况表、财务报表等关键材料,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要活动及市场动态等。同时,公司畅通了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
2.精心组织会议,提供便利条件。公司用心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程、情况说明、议案及相关分析报告等,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为本人参加会议和履行职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公司积极配合,保障职权行使。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任何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亦不存在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4.降低履职风险,投保董事责任保险。为了降低独立董事在正常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为本人投保了董事责任保险,体现了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5.给予适当津贴,保障权益。公司为本人提供了适当的津贴,其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规定的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这不仅保障了本人的独立性,也体现了公司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
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震宇
2025 年 4 月
(此页无正文,为长安汽车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