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7:57:3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唐山三孚
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艳荣、宋晓阳、黄荣华三名成员
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艳荣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
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4 年度共召开了 6 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
情况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 年 1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共 1 项议案 一致
第三次会议 同意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 一致
第四次会议 情况报告》《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 同意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共 6 项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共 1 项议案 一致
第五次会议 同意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 年 7 月 9 日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共 1 项议案 一致
第六次会议 同意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 一致
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9 日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共 3 项 同意
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 年 10 月 23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共 1 项议案 一致
第八次会议 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
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讨论和协商,就年度审计的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
审计人员进场后,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
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也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审议
了信永中和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向董事会
进行了汇报。
3、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
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胜任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
进行了评估,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
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推动公司治理继续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艳荣、宋晓阳、黄荣华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