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弋夫)
公告时间:2025-04-17 20:54:42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杨弋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弋夫,1959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副教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艺术学校、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现任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福建省钢琴协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钢琴学会理事、文化行业专业能力评价体系钢琴演奏专业委员会委员。除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兼任其他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参会 4 次,通讯
参会 2 次。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
结合专业知识对议题进行分析研究。会议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建议与意见,对公司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拓展业务市场环境进行了探究,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切实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的调整发表积极的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建议,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企业发展方向的探索与把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在 2024 年报告期内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经营发展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不懈努力。同时为公司向着稳健增长的目标迈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特此报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杨弋夫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