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6:17:2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立信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以线上交流的方式就 2024 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及计划采取的主要审计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为 2024 年年度审计提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建议。
3、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