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6:29:4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焱)
本人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焱,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至今,历任湖南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任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挂职,非公务员);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17次,实际出席17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6次,实际出席6次,无缺席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参加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情况、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出具了审核意见。
3、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2024年,本人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讨论了公司换届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
(2)审计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本年度,本人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财务总监和内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及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
(3)战略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本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了2024年度经营目标和管理思路等事宜。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财务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新业务
开展及后续发展战略、布局、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等事项。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6、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坚持独立、客观判断,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科学、审慎的独立意见及合理建议。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经查阅公司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产品研发情况
从专业的角度,本人关注了公司研发情况,指导公司建立了所有品系的营养和品质指标的基础数据库,为新产品研发提供支撑;建议公司对现有产品工艺进行改进降低生产成本;建议公司加大研发的建设力度,逐步完善研发体系构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焱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