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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伟雄)

公告时间:2025-04-18 19:31:43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伟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伟雄)作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准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伟雄,中国国籍,汉族,1969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
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副所长、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所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所长;现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王伟雄 8 8 0 0 均为赞成票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伟雄 4 4 0 0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1、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数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对候选人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详尽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根据制度规定,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等内容进行沟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年审计划、审计合并范围、审计重要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4 年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法人治理情况,通过电话、视频、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股东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跟踪关注各项会议决议履行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自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0 万元与陕西启合机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王妍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关联董事王妍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本人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焦生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妍女士、韦尔奇先生、郭峰东先生、黄明先生、谢强明先生、王伟雄先生、闫晓田先生、焦生杰先生、韩红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王妍女士当选公司董事长、总裁;聘任郭峰东先生和黄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韦尔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公司原独立董事李惠琴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辞职;公司
原副总裁王有蔚先生因工作调整于 2024年 3月 20日辞去副总裁职务;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原董事长孙建西女士、原副董事长傅建平先生、原董事李太杰先生、原常务副总裁衷雪先生及原副总裁韦尔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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