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8 20:06: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义翘神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92.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979,6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55,885,733.88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723,754,266.12 元 , 其 中 超 募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823,754,266.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55 号
《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45,000.00 35,007.52 77.79%
2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 20,509.03 102.55%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1.67 100.01%
注 1:募投项目之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2.55%,系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所致;
注 2: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0.01%,系存款利息所致。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并有效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陆胤 焦延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