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兴业证券:关于晶盛机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8 22:40:5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晶盛机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353,38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50 元,共计募
集资金 142,0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7 月 15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97.30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602.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1,602.7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49,459.0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29.28
额
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B3 1.89
项目投入 C1 2,873.9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51.84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C3 294.17
项目投入 D1=B1+C1 52,332.9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481.12
额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D3=C3 294.17
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D4=B3 1.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96,046.9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F1+F2+F3 96,046.94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F1 6,046.94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F2 50,000.00
暂时性充流动资金 F3 40,000.00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浦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 201000311819397 30,872,820.34 募集资金专户
行股份有限公司汤浦
支行 201000311606374 143,291.02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72781380499 29,442,454.28 募集资金专户
司上虞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1060003140104 10,818.06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司北山支行 专用结算账户
合 计 60,469,383.70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协议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期末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4/12/2-2025/3/3 20,000.00
公司上虞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 2024/12/20-2025/3/20 20,000.00
公司北山支行 性存款产品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 2024/12/20-2025/2/20 10,000.00
公司北山支行 性存款产品
小 计 50,000.00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 40,0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 12 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募投项目作为公司研发体系的一部分,在项目实施后,能够完善公司在试验检测环节的硬件设施,提供满足不同测试要求的试验,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测试能力,推动公司设备工艺改进,助力大硅片设备和辅料耗材、零部件的测试,加快大硅片设备和辅料耗材的国产化进程。公司对该项目不按照产品部件核算利润,故该募投项目无法有效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晶盛机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盛机电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盛机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缓慢,提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