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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6:2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 2024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3 项议案,公司监事
会成员共 3 名,其中股东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报告期内,潘伟伟女士由
于工作安排辞任监事会主席,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李莉莉女士为公司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 1、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1 会第二次会 2024/4/2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 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 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 3、 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2 会第三次会 2024/4/18 案》;
议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

6、 审议《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9、 审议《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 会第四次会 2024/6/12 2、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议 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4 会第五次会 2024/7/1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 审议《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第二届监事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会第六次会 2024/8/22 2、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议 理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1、 审议《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会第七次会 2024/9/12 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 2、 审议《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第二届监事 议案》;
7 会第八次会 2024/10/23 3、审议《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议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
8 会第九次会 2024/12/2 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按规定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行为,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LUMEIJUN(陆梅君)受让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芯未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来”)、蓝帆分别认缴的 12.50%和 85.00%的杭州亿方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方共创”)合伙份额,且担任亿方共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亿方共创间接持有浙江亿方杭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方杭创”)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芯未来不再持有亿方共创合伙企业份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
公司芯未来向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LU MEIJUN(陆梅君)转让其持有的亿方共创认缴份额构成关联交易。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亿方杭创 35%的股权,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LU MEIJUN(陆梅君)通过亿方共创间接持有亿方杭创 39%的股
权,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本次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 LU MEIJUN(陆梅君)回避表决。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是基于优化参股公司亿方杭创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决策效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均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6、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公司《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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