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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1 16:31:13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4月28日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331,149 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5]2110 号)。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6,298.0337 万股变更为 40,331.1486 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6,298.0337 万元变更为 40,331.1486 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
公开发行并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
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 09 栋 507 室”变更
为“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 9 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四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 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
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票于【】年【】月【】日在上 40,331,149 股,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交易。
2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江苏)自 第六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朝
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 前路 9 号,邮政编码为 215123。
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
区09栋507室,邮政编码为215006。
3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40,331.1486 万元。
4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上市)。
5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 403,311,48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股。 元,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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