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1 17:06:5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兴齐眼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含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231.36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1,263.3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7,998.91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817.4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补充流动资金 1,734.7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507.7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9,989,057.40
减:2024 年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70,827,083.84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2,992,483.55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67,834,600.29
减: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347,4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63,218.6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5,077,792.24
注:本期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支付以净额列式,具体详见本报告之“附表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起对兴齐眼药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5820188000368726 195,077,792.24 专用存款账户
司沈阳铁西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734.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除此之外,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迪 王显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59,966.95 8,817.4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9,986.8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已 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