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30:5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人
2024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56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2023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客户家数 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含A、B股)审计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承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 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熹,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书华,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履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
2024年11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万元。上述议案于2024年11月25日,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参与本公司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审计计划,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执行审计计划,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认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合理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11月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决议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预审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就关键审计事项、资产减值计提等事宜给予重点提议和关注。
(三)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后沟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4年度审计结果,包括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意见等,审计委员会就关键审计事项、资产减值评估及计提等事宜给予重点关注、提问、建议。
(四)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计划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完整、及时。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