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审计委员会对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1 18:45:44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
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