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安记食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从军)
公告时间:2025-04-21 19:38:07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温从军)
本人作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重视并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温从军,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学位。现任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上海律协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获委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时,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4 年度报
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
席公司各项会议,仔细研读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结合公司运营实
际,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认真分析每项议案并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所审议的各项董事会
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参加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会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温从军 5 5 0 0 0 否 2
(二) 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切实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024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温从军 4/4 1/1 0/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为本人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进展、规范运作情况提供充足便利,协助安排各项会议及调研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 参加专题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积极参与并学习了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结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
包括 2024 年 4 月参加了上交所 2024 年第 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2024 年 8 月参加了上交所 2024 年第 4 期上司公司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2024 年 12 月参加了全景网发布的关于《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专题课程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年度、半年度、季度 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交流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 项,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
(五) 现场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 员会会议以外,也通过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中介机构、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解读 国家政策导向,从法律层面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策略,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 2024 年度预计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与交 易对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 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本次续聘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内部控制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生产、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 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 的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 对外担保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其中独立董事的薪酬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参与决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具有专业性和建设性的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助力公司高效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温从军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