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42:1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立足于公司既有经营性规范程序,勤勉、独立地履行监事会监督职权和职责,审慎地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监事会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情况等,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 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洋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渊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雪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
(六)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渊先生
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结论,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检查
2024 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不含为子公司担保)。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事项
2024 年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高管)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相关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场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地实施,并能得到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
二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更加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各位监事,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人: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