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45:4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永民)
本人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司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其中 5 次以
现场方式出席、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使用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上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会上接受
股东们的质询,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和说明。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
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高管聘任、年度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年审机构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界媒体关于公司的新闻报道及重大舆情,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提出本人的意见及建议,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合规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累计工作时间达 15 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文件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二、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
况,作出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内审报告等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询问公司管理层相关权限设置的执行情况及问责制度。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江苏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主动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5、严格遵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人及亲属未持有亚太科技的股份;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意见》,保守公司秘密,不传播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消息炒股。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 2024 年度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现场调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在企业管理和日常规范运作方面加强同公司高管层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提升发展速度出谋划策,另一方面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规范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4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本人联系方式:cymcn@126.com
(以下无正文)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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