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10:5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吾高科(30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超 联系电话:021-38032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栋 联系电话:021-386775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保荐人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
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保荐人于 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3 日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业绩变动情况
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9.97 万元,同比上
升 75.91%,主要系本期对联营、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增加及本期计提的信用减
项目 工作内容
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公司业绩
表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津膜科技、三达
膜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况。
保荐人对于久吾高科 2024 年 1-9 月业绩
变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同行业公司
相比,久吾高科业绩表现不存在异常情
况。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
波动的相关因素,保荐人亦将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募投项目延期
2024 年,公司对募投项目之“盐湖提锂
中试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公司在相关公告中对募投项目延期的具
体情况、原因及影响进行了披露。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行业供需
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和开展募投项
目,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荐人亦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
关注和督导。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 月 3 日
结合相关案例和上市公司自身情况,对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募集资金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用等规范运作事项进行了重点培训,并介
绍了近期并购重组市场情况及监管机构
的最新政策。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是 不适用
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新股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是 不适用
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的承诺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
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