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立方制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静

公告时间:2025-04-21 20:26:01

史静
2024 年,本人担任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史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并购交易师、金融保险证券专业律师、高级律师。曾任职于合肥市供水集团、安徽易尚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曾先后被授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
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等称号。2023 年 11 月 15 日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不存在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缺席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委员会规范运作,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健康、良性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4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度审计进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七)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深入了解。2024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16 天,除了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日常工作外,本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考察和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进一步了解了公司日常运营、项目进展、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现场工作,本人加深了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理解,为本人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2024 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培训工作,组织并主讲了《当下企业用工的风险和防范》专题培训。通过深入分析企业用工的常见风险点,结合实际案例,为公司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了系统的风险防范建议,帮助提升公司用工管理的合规性。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公司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发生变化。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审核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包括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阶段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同时,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监管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2025 年,本人将继
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此,对公司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史 静
2025 年 月日

立方制药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