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36:1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3 月 14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
间有 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9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1 陈勇、 2022 年 3 月 10 日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林万锞 管措施 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陈勇、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2 林万锞 2022 年 4 月 15 日 管措施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
目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
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进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公司审计项目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 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审计工 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其中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如下:
2024年12月26日,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北京德皓国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 2024 年审计委员会汇报书,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和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周期和时间表、审计重点及应对策略 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北京德皓国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对公司 2024 年年审情况的总结,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