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19:15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754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754 号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瑞丰高材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丰高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营业收入确认
(1) 关键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7 所述,瑞丰高材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0,078.92 万元。
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测试,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③ 对收入执行发生过程测试,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发票等信息,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④ 对收入执行完整性测试,从发货记录中抽取样本追查至发票开具、收入确认,检查收入确认的完整性;
⑤ 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并利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有关信息,核实出口收入的真实性;
⑥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货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瑞丰高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瑞丰高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瑞丰高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瑞丰高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瑞丰高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瑞丰高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瑞丰高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瑞丰高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 公司名称: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零肆拾贰万陆仟肆佰壹拾陆元(人民币 250,426,416.00 元)
(3) 公司住所:山东省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4) 法定代表人:周仕斌
(5)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塑料助剂;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合成橡胶制造和销售。
2、历史沿革
公司的前身是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是由原山东沂源高分
子材料厂于 2001 年 10 月 26 日整体改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8 月,沂源瑞丰高分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进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0 元。
2011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02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500,000 元,股本总数为 53,500,000
股。经历多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32,322,851.00 元。
2021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3,4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完成转股 2,154 股,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15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325,005.00 元。
2023 年 5 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由周仕斌、刘春信等 200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 3,188,100 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138,3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5,463,305.00 元。
2023 年 12 月,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5 号)批准注册,公司向周仕斌发行股
票 14,957,26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57,264.00 元,本次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7.02 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57,264.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420,569.0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内完成转股 5,847 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5,847.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426,416.00 元。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3、行业性质及主要产品
公司属化工行业,主要产品有 ACR 加工助剂、ACR 抗冲改性剂、MBS 抗冲改性剂、MC 抗冲改
性剂、工程塑料助剂等。
4、本财务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2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