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48:58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同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1 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58.3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808.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801.10 万元后,主承销商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
103,006.90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0.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3]3138 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55,427.62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20,904.97 万元。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 15,417.3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30,695.01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95.01 万元。明细表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存入专户 103,006.90
减: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904.97
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40,939.98
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23.90
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946.7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1,103.72
的净额
募集资金余额 30,695.0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95.0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3,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 4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光
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11 日,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
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相
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
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 79150078801700002324 募集资金专户 17,145,761.13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 79150078801500002325 募集资金专户 714,610.26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安 79150078801400002436 募集资金专户 3,923,750.57
支行
兴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337180100100389677 募集资金专户 6,554,489.41
兴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337180100100392457 募集资金专户 839,812.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65344310558 募集资金专户 20,220,525.51
分行高新园科创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127914679810008 募集资金专户 7,985,756.54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33761810161 募集资金专户 64,791.83
分行高新园科创支行
交通银行深圳华发支行 443066319013007417046 募集资金专户 9,669,311.0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3010122002403042 募集资金专户 9,831,269.14
分行营业部
合 计 76,950,077.91
注:上述“兴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为原“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更名而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
到期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认购日期 到期日 是否
(万元) 赎回
宁波银行股份 2024年单位结构
有限公司 性存款 1,500.00 2024/9/3 2025/1/21 否
7202403593号
宁波银行股份 2024年单位结构
有限公司 性存款 5,000.00 2024/9/6 2025/3/10 否
本公司 7202403624号
宁波银行股份 2024年单位结构
有限公司 性存款 1,500.00 2024/12/4 2025/3/5 否
7202404624号
宁波银行股份 2024年单位结构
有限公司 性存款 2,600.00 2024/12/4 2025/3/5 否
7202404624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认购日期 到期日 是否
(万元) 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