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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汤勇)

公告时间:2025-04-22 18:07:34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勇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汤勇,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
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勇,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职于安徽省利群机械厂、安徽省汽车工业公司合肥汽车配件厂;现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深圳大学教授、“半导体显示与光通信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14)独立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49)独立董事、广东中昇华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珠海华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5)独立董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5 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汤勇 11 2 9 0 0 否 5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回购价格和解除
限售及回购注销、向墨西哥子公司增资、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治理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人认真审读了相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就公司年度审计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前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六)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天。现场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现场交流,参观公司生产车间等,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监督、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本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以上是本人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
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勇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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