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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8:34:17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5-
03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时间为 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 4899 号 2 号楼二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悦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计 429 人,代表股份338,573,149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808%。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28,201,9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6235%。均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股东共计424人,代表股份10,371,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7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5,43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3,028,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5%;弃权10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6,29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68%;反对3,028,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1%;弃权10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1%。
2、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295,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0%;反对 3,170,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 %;弃权 106,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50,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876%;反对 3,170,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7%;弃权 106,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6%。
3、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200,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37%;反对 3,26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3 %;弃权 111,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54,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449%;反对 3,26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18%;弃权 111,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3%。
4、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370,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40%;反对 3,08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3 %;弃权 114,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224,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766%;反对 3,08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40%;弃权 114,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4%。
5、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394,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3%;反对 3,089,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4%;弃权 8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249,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392%;反对 3,089,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48%;弃权 8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57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203%;反对 3,772,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5%;弃权 8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57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203%;反对 3,772,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5%;弃权 8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2%。
关联股东陶悦群先生、施贤梅女士、卫立治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4,702,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69%;反对 3,76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3 %;弃权 10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557,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840%;反对 3,76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9%;弃权 10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951,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51%;反对 4,55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0%;弃权 67,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806,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791%;反对 4,55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95%;弃权 67,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大林、冉合庆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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