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43: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蒋培进
各位监事: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4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年度内监事会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和 2024 年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 9
次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
在 2024 年主要完成了下列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十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4 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议案》《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十届六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十届七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十届九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十届十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点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审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八)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班
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稳定大局,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 2025 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长足发展。
2025 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监事会
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不断加
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对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将会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继续规范管理与诚信经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