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辉
公告时间:2025-04-22 20:43:38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曲辉)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24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 2024年度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曲辉,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1997 年 7 月至今,任职内蒙古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农业智能化教研室主任。从事农林生态的电子、信息与自动控制技术教学与科研工作。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方式) 事会会议
曲辉 12 12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无反对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 审议,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委员,均出席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的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战略规 划的制定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为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对 2024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审议的《关于赎回优先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事项的工作汇报,并进行有效的探讨与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不定期现场考察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投资者保护情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核查与监督,同时关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与支持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材料,配合开展现场考察工作,保障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4、本人积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文件,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及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财务造假、重大差错等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2024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于玲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3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的议案》,聘任朱长虹女士为公司轮值总裁。本人认为,于玲玲女士、朱长虹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提名、聘任、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员工持股事项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12 个月。本人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关注到,截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曲辉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