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17:14: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昌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3]1176 号文核准,公司 2023 年9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574,462 股,发行价为 4.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8,299,971.4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0,709,799.83 元,余额为人民币 1,157,590,171.57 元,另外扣除其他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445,587.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4,144,584.2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3]476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8,931,262.21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393,293,611.95 元,本年度使用 515,637,650.26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908,931,262.21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52,507,422.58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5,213,322.08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7,294,100.5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 9 月 25 日
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3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12 年
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15789060100091(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4151876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71337787819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6717779705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106350010402598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1967007880170000010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1961007881420000303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签订了《宏昌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省分行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关于“年产 8 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
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于2023 年12 月 4 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宏昌电子材料 平安银行广州分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15789060100091 116,474,806.56
宏昌电子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 641518769 活期 126,687,019.07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珠海宏昌电子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 713377878193 活期 50,247.87
材料有限公司 行
珠海宏昌电子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 671777970541 活期 1,886.68
材料有限公司 行
无锡宏仁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
材料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无锡 10635001040259823 活期 0.00
公司 新吴支行
珠海宏仁电子 上海浦东发展银
材料科技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70078801700000106 活期 9,293,462.40
公司 珠海分行
珠海宏仁电子 上海浦东发展银
材料科技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10078814200003038 活期 0.00
公司 珠海分行
合计 —— —— —— 252,507,422.58
注: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713377878193 及 671777970541 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均为中国银行珠海珠海港支行,因该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为签署。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4686-4 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昌电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昌电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昌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6,83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