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20:53:49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九洲集团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3,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69,811.3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830,1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083.02
项目投入 B1 44,223.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91
项目投入 C1 2,40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21
项目投入 D1=B1+C1 46,623.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1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78.4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46
差异 G=E-F 2,470.00
注:差异系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47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87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47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
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投资项目分别为泰来九洲 电气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电B项目、泰来九洲电气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电 项目,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分别连同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新清光 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应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新清光伏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 中国光大银行 75980188000147894 67,577.53
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分行 2020年向不特
泰来九洲新清光伏 中国兴业银行 562010100101239611 3,442.09 定对象发行可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分行 转债募集资金
泰来九洲新风光伏 中国光大银行 75980188000148020 13,611.54 专户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分行
合 计 - - 84,631.1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九洲集团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九洲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威 陈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083.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623.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分变更) 额 (1) (2)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