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3:05:49
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5]1700027 号
凯撒旅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65,334.97 58,207.0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632.22 672.2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50% 1.1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 仓储、水电及原材料等销售收入非 仓储、水电及原材料等销
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 370.28 公司主营业务,予以扣除。 616.73 售收入非公司主营业务,予
营之外的收入。 以扣除。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
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目的地项目、红酒等收入,未形成 供菜、红酒及水果经营权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1,261.94 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予以扣除。 55.56 收入,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的业务,予以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632.22 672.2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3,702.75 57,5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