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21:54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0,434.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315.6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
配利润为 32,512.44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156,771.45 -67,720,781.37 -98,618,389.94
本 年 度 末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325,124,449.76
利 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是
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6,498,647.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以燃气输送及供应为核心主业,在进一步夯实燃气主业的基础上,不断围绕清洁能源领域发掘新的机会,持续推进公司业务从燃气供应转向综合能源服务。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0,434.5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3,315.68 万元。城市燃气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与改造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投入资金新建配套燃气管网以及更新改造燃气设施,以保障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公司在技术研发、设备升级、人才培养等方面也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需要保留充足的资金,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扩展等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燃气行业发展状况、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五)公司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自 2000 年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积极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
馈投资者,期间累计现金分红 4.809 亿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经营处于亏损
状态未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