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03:4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薛建兰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建兰,女,汉族,1962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4 次。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未存在缺席或委托表决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
持良好的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交流,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前往位于新疆的新能源公司进行现场调
研,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了解监管动态,认真学习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资本部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顺畅,公司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主动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重点关注事项
1.重大项目建设:持续跟踪同热三期项目及同华二期报建进展,要求强化工程审计及环保合规性。
2.中小股东权益:在 11 月 13 日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
就投资者关注的现货电价下行风险进行回应,推动完善信息披露透明度。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制度的修订及实施,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樊燕萍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1.个人简历
樊燕萍,女,汉族,1971 年 2 月生,管理学博士,中共
党员,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与资源会计专委会委员,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4 次。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对于年报审
计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了充分研究论证,保证定期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未存在缺席或委托表决情
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重
心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多次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交流,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前往位于新疆的新能源公司进行现场调
研,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了解监管动态,认真学习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资本部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顺畅,公司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主动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重点关注事项
1.业绩扭亏措施:审核管理层关于煤炭采购成本下降的敏感性分析,确认成本控制措施有效。
2.审计沟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三次会议全程监督年报审计,确保公司年报的真实性。
3.风险管控:针对永续债提出流动性风险预警,建议优化债务结构。
4.参股公司管理:跟踪参股公司分红贡献,要求完善投后评价体系。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制度的修订及实施,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栾华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1.个人履历情况
栾华,男,汉族,1957 年 1 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
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北京福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