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34:5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何鸣、范增裕;非独立董事王非,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何鸣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各次会议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年审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年3月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初步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
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3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4年4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5.2024年8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听取2024年前三季度内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6.2024年10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7.2024年11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形成了审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一是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是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相关主体及时整改,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另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核改聘了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最终改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四)监督及审查关联交易、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持续关注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必要审议程序,做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审议通过融资担保、资产减值等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协调管理层、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配合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针对管理实践和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意见,对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加强了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公平原则,恪尽职守、尽心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