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17:50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5-014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严德平、严书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此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德平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砚茹女士,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书景女士(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担保方”)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严德平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5%;樊砚茹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9%;严书景女士,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樊砚茹与严德平系夫妻关系,严书景系樊砚茹、严德平之女。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德平、樊砚茹、严书景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严德平、樊砚茹、严书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担保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关联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担保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上述事项由公司关联担保方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事项。
八、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上述事项由公司关联担保方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