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24 21:44:4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且该等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瑞稳 徐华滨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