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13:5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
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1 个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二十四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25 日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政策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3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5 月 15 日 件成就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 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31 日
《关于提名肖玉纯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联系人的议案》
5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8 月 28 日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次会议
6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内部控
制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们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对
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
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
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决策合理,高级
管理人员工作负责,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
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决策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五)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经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并结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的检查情况
经监事会检查,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包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其他情况
监事会还重点关注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计划等事宜,均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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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