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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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33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3 人。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天职国际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70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外,审计委员会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做沟通确认
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表、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表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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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