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关于拟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33:37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进度顺利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 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度,公司 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 10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
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
金亚科技、
尚余 500 万 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元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
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组、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北证券、银 2015 年报、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
信评估、立 2016 年报 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
信等 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福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10 家 A 股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 6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 年起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定期轮换超期、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4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审计具体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案表决情况:7 表决票,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5 年
计费用 25 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