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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公告时间:2025-04-24 23:48:33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钦文,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智微智能(001339.SZ)独立董事。
2019 年 3 月-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4 年 5 月完成了董/监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完成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现场出席或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以及参加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的过程中听取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事项等,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在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关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提问与公司回复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并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和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机会和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和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情况等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公司建立了与独立董事沟通交流良好平台,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包括向控股股东续借借款以及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新网银行发生存贷款及相关业务等,监督公司保持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形;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4、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5、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7、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议,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人对有关候选人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9、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任职期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5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和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过往履职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公司未来在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上更上一层楼,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彭钦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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