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6:57:48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5-2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修改处 修改前 修改后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划;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报酬事项;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和弥补亏损方案;
1 第四十三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方案、决算方案; 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所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
(十)修改本章程; 保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务所作出决议;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总资产 30%的事项;
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事项;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资产 30%的事项; 股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事项;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定的其他事项。
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2 第五十六条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案。 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3 第七十条 持。 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
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工作; 报告工作;
第一百一十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4 条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决算方案; 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补亏损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司形式的方案。其中,因本章程第二十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其 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中,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由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因,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由经三分之二以上 议决议;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