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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36:52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次,审议 26 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
提案、出席、议事程序和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1-16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四次会议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2-7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五次会议 股份方案的议案》
3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4-19 1、《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4、《 关 于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及 摘
要)〉的议案》
5、《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8、《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3、《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5、《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4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8-16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七次会议 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5、《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10- 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八次会议 30 案》
6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4-11- 1、《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九次会议 15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状况良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范运作,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进行审阅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业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良好。2024年度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仍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披义务。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的担保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信息披露工作
2024 年度,公司共披露了 4份定期报告、82 份临时公告文件。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2025 年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1、明确职责定位,提升监督实效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加大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力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控等开展全方位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加强与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决策科学化、风险防范常态化。
3、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最新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了解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新变化新要求,同时会继续注重内控建设、公司治理、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4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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